作为对外的形象窗口,建店质量优劣,直接关系到企业形象的树立,为了保证建店质量,突出品牌终端形象,体现产品档次,表达企业文化和理念,特制定本审批原则。
一、采取经销商自愿,公司审批的原则,由经销商提出书面加盟申请。
二、申请者必须具备的条件:
1、合法经营的资格,诚实、守信、没有犯罪、售假及破产的记录。
2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。标准店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,旗舰店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。标准店流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,旗舰店流动资金不少于500万元。
3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,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较广的网络资源和集团消费群体。
4、热衷于品牌,接受公司的运营理论与实践培训、指导和监督,服从公司管理。
5、具有很好企事业、社会团体市场网络的商家。
三、选择店面的要求:
1、专卖店地址应在市中心的繁华商业区、行政区、涉外区、经贸区及开发区的主干道上。在店面范围内必须具有5个以上停车位,不得在单行道上建店。
2、标准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少于60平米(门面开间、门头宽不少于7.2米);旗舰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(门面开间、门头宽不少于14米),店堂净空高不少于3米,店面门头高度(指门面上方空间)不少于2.6米。
3、在同一区域开设,不论是标准店或是旗舰店,店与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少于3公里。
四、申请者需要提供的资料:
1、申请书(包括公司简介、详细的公司经营情况报告)。
2、加盟申请表。
3、当地市区地图(标明店面位置,并标明已有的专卖店和其它专卖店的位置)。
4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经营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明的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等。
5、拟建店店面的标准平面图、立面图。
6、拟建店店面实景照片(照片能反映街面及周围情况,包括停车?。?。